2008年1月6日星期日

城中人家


有些城市存在于炫耀经历的旅人口中,摆在那里就是让人抵达然后离开。如丽江、如周庄、如纽约、如芝加哥、如华盛顿。他们是某些人的终点,却是更多人的渡口。

这个地方,藏在地图上某一条支线的尽头,简简单单一个三音节词,源自印第安语。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不过是千万个值得漠视或者混淆的地名之一。我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城市,没落的中西部半成废墟的小城。每当她的风景映入我眼帘,都是冬天。有时风寒料峭,周遭景致愈显粗拙。有时积雪半融,泥浆满地,更显得这地方的颓废。

我唯一能骄傲的,不是因为别的,只因为自己离开家很远。到最终唯有这种地域上的事实无法被抹去。但更多的时候在公车的站台下发愣,觉得这两年从一个东南方的小城走到一个西北方的小城,也不是什么值得诉说的事情,只是平常。

抵达一个陌生的著名的城市,总提前有些遐想。然后在游历中一一印证。对她,却丝毫没有臆想过什么。完全是因为大一感恩节时朋友的邀请,才搭车北上。

朋友一家住在一栋陈旧的别墅里,因为是混凝土砌的,房间内的信号很差。八十年代他们一家从索马里传教回来后购买的别墅,听他妈妈说那时候这个街区很乱。近十年,这个街区逐渐平静了。而出门,向西一直走,就会是一个很糟糕的街区,街角曾有枪击。

他们一家六个孩子就在这家里长大的。这样的环境我很熟悉。记得在初中的时候家里包括我也曾经有五六个男孩子,一起睡架子床,早晨起来跑步,晚上在楼顶上学习、打闹。楼顶供外婆种菜的菜圃有约摸十米见方,浮土都是我们一袋一袋背上八楼的,用了三天。于是看到这一家人,我感到很温暖。

一家人都会游泳和钢琴。一家人在餐前要祈祷。地下室的冰箱里冻了很多吐司,白天我一个人在房子里的时候会烤面包来吃。他妈妈还会做鸡肉玉米焖饭,是早年在非洲传教的时候学会的。我吃起来觉得很像中国饭,中国的饭。

每周日的早晨我们要去教堂。我很喜欢听赞美诗,In Christ Alone。礼拜万出门的时候会是正午,少见的阳光。和他们一家人在一起,我很少去市区。而这个城市的市区也确实没有值得停留的风景。几栋高楼单薄地立在湖畔,锋利的风沿着街道吹进市里,冻结内河的河道。土黄色色调的建筑群毫无生气的聚集,整体上如一个重工业迁徙后留下的模具。

但我却注定了要几次来到这里,见到朋友一家快乐的样子。我把锄大D教给他们,取了个名字叫Escape。他们很喜欢玩Escape,但却不喜欢打地主。朋友的姐姐上大三,在附近的大学学护士,同时也是高中的游泳教练。我们常拿脱口秀的桥段取笑对方。朋友的一个妹妹今年高三了,年前寄出了大学的申请。在大学名单中,她尤其想去苏格兰的一个大学。我知道她会很想家。不知道父母会不会放心让她一人在外四年。毕竟现在欧元兑美元也接近二比一了,去欧洲上学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另外一对孪生姐妹,我能分清楚。稍大的一个性格有点男孩子气,暑假骑自行车摔了一跤,下巴留了一道疤,满明显但她似乎不是很在意。她把我送给朋友父亲的小丑帽子抢去戴了,那个帽子似乎很暖和。稍小的一个是个美人胚子,我来的几次中已经换了好几个男朋友,当然都是瞒着父母偷偷进行。最小的弟弟继承德国裔的血统,长得很高很快,但还是小孩子的天性。

于是似乎这个冬假就暖暖地睡了过去。我睡在书房的沙发床上,不是很暖和,但听着楼上或者身边的响动,心里反而觉得很宁静。醒来的时候常常是中午,我会跑去客厅的沙发上发呆或者看书,往往都睡得很香,直到夜幕降临人们陆陆续续的回来。

年前一次去理发,随后想四处走走顺便寄点东西。于是听着音乐缩着脖子边问路边往似乎正确的方向走。路上积雪很厚,雪停之后人们出来清理过,把路铲出来。泥土、砂石和渐融的雪混杂在一处,看起来很丑陋。空气很干净而天空很清晰,我走过哥特风格的教堂,有街头涂鸦的图书馆,廉价的连体别墅,昏暗的花店、干洗店和古董店。似乎只有路口高挑的街灯和远处毫不出众的正方的贫民公寓楼才带来一些现代的感觉。无论是Beyond,许巍,老郎,Elva或者Jay的歌都很应景。我看到鸽子的遗骸在雪地上,已经被啃食干净,羽毛散落一地,骨骼毕现。应该是冻毙了被野狗翻出来果腹。

也许知道自己只是短暂停留,所以对这小城没有希望的破落带着疏远的怜悯。每个人都在谈论中国,关于中国已经成为一个不能藐视的实体。然而遇到的朋友的朋友,中国离他们还是很远。他们留在这里,去附近离家不远的学校上学,他们的世界已经圆润而不起大的波澜。对他们而言,窗外的风景逐渐物化成壁画,再不容更改。在这个世界里我看到他们的满足,比如,在电影院里能碰到自己九年级约会过的那个女孩,电影完后去初中就去的那家餐厅吃饭。我还是一只短暂停留的候鸟,在离开家的时候“make myself like at home”。我们,所能炫耀的那些东西,都停留在他们所能触及的世界外围。偶然一刻,比如我和朋友的朋友争论 I am Legend是不是在曼哈顿拍的时候,他摇头说没有去过纽约,自己会有一丝胜利感。

然而我们这样的走过,除了我们自己,也似乎没有改变任何一处的任何一点。只看到我们旅人的身影,进入,走马观花,离开。我突然开始害怕一个人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怕这句歌词成为现实,怕一语成真。
“你站在,这繁华的街上,感觉到,从来没有的慌张。”

我惧怕手足无措,惧怕平凡,惧怕重复,而这些恐惧似乎反而成了我唯一的所有。因为自己越来越发现自己的本真,就是壳中脆弱的蜗牛,只是想找一个能随处安寝的地方,或者一个随处安寝的状态。而这样对自我的感知,似乎和外界强加的形象不相吻合。可笑的是已经花了一年的时间去经受这个问题,而在今年的年初才把这个问题叙述清楚。而等到这个问题能借更高一层的智慧解决的一刻,又不知是何时。

但无所谓吧,如果不能在寻找快乐的过程中快乐,这快乐也就不值得我们去寻找。我还是相信那些以刀击石、把酒高歌的男儿,也有在他的她怀中哭成泪人的时候;那些四处搏杀、八荒开拓的人们,也只是为了一个温暖的家供他懒散地逍遥。所有离家的坚强的人们,面对家的方向同样脆弱。

而只有那些无比平凡而谦卑的人们才坚强。我每次看到朋友父亲和母亲的时候,都会抑制不住笑起来,然后看着他们也笑起来。那种灵魂的高洁纯粹让我相信他们生活中虽然苦乐参半,甚至过去的一年中痛苦远远多过快乐,却因为对耶稣救赎众生原罪的信仰,而毕生法喜充盈。我还记得朋友父亲在朋友葬礼上的话,“我失去了我的儿子,而我不能怨恨天父,因为他牺牲了他的子。”
     
这次离开的时候去看了朋友的墓。我们带了雪铲,我和他父亲轮流挖了半天,天气渐暖,顶层的雪已经松浮,地面上枯黄的草根冻在冰里。最终我们还是找不到朋友平置在地面的黑色墓碑,作罢。

他父亲在空旷处垒了块雪,我把鲜花插在顶上。我低头祈祷。按基督教的教理,朋友应该在九重天外享用天国永恒的圣宴。按佛教的轮回,朋友应该已孕育在某处子宫中,等待宿世轮回的又一个开始。该保持哪一种信念,我很迷茫。唯一能确定的是,我走之后,过段时日那雪就化了,顶上娇艳的鲜花也不可避免地腐败在泥水里。

200816日于密沃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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